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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標題:治理幫信犯罪須強化預防
□ 馬樹娟
近日,最高人民法院發(fā)布關于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司法治理的調研報告。數據顯示,幫信罪案件數量已躍居各類刑事案件第三位;案件類型以“兩卡”(手機卡、銀行卡)案件為主,占幫信罪案件總數近八成;低齡化、低學歷、低收入特征明顯。相關數據引發(fā)社會關注。
幫信罪,顧名思義,是指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,還為其犯罪提供服務器托管等技術支持,或者提供廣告推廣、支付結算等幫助的犯罪行為。從司法實踐來看,很多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之所以能夠得逞,與他人提供各種幫助服務密不可分。以提供“兩卡”為例,這種行為雖非大惡,但卻給不法分子獲取犯罪所得打通了關鍵一環(huán),而且給公安機關的溯源打擊帶來不小挑戰(zhàn),因此社會危害不容小覷。
為了全鏈條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等違法犯罪,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(九)增設了幫信罪,這為打擊信息網絡犯罪幫助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。從此次調研報告發(fā)布的數據來看,幫信罪被告人低齡化、低學歷、低收入特征明顯,初犯人員占比較高。這類人群之所以成為幫信罪案件高發(fā)群體,主要在于其受教育程度較低、社會閱歷少、法治意識淡薄,在面對利益誘惑時容易放松警惕,結果淪為了犯罪“工具人”。這也凸顯出強化普法宣傳教育的重要性,尤其是當前有的電詐犯罪組織已經將未成年人、在校學生作為重點發(fā)展對象,更凸顯出加強相關普法工作的緊迫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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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網絡犯罪進行溯源治理,預防幫信犯罪至關重要。這就需要有關方面持續(xù)加強以案釋法,警示教育“三低”人群不被蠅頭小利所惑,不去逾越法律底線。相信通過增強“三低”人群的法治意識,必將有效遏制幫信罪高發(fā)多發(fā)態(tài)勢,而這也將為有效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等上游犯罪提供強有力支撐。(馬樹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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